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下设综合科和劳资科两个科室。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相关工作要求,负责以下工作:
1、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数据整理。
2、新入职教职工报到;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的申报。
3、职员招聘;职员年度及聘期考核;合同工招聘、部分聘用制人员招聘。
4、办理教职工调出、辞职和解聘。
5、劳动关系证明:在职证明;亲属关系说明。
6、协助办理教职工的婚假、丧假、产假、事假和病假等审批手续。
7、教职工退休;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退。
8、教职工校内工资每月核发;五险一金核算;工作量预发、补发;年终绩效核发;离退休人员基本退休金、生活补贴、学术责任人津贴等核发。
9、教职工合同签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