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拟推荐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梓晴
联系电话:3296173
联系地址:南主楼632室
附件: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申报名单
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