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转发关于开展省政研会2022年度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度各单位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取得的优秀成果(论文、调研报告等)
二、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能够体现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要求。重要表述、重要提法、重要结论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扣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围绕学校、网络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聚焦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主题明确,论证充分,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3.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真知灼见。
4.坚持原创,内容翔实,文字流畅,力戒空话套话。参评成果可为学术研究类成果,如论文;可为用于内部呈报的咨政研究类成果,如调研报告等。文章直接引用的文字、数据等应列于参考文献中或加以注释。书籍不列入参评范围。与思想政治工作无关、不宜公开、纯业务工作材料不列入参评范围。
三、申报事项
1.申报方式:本次申报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推荐申报。不接受未经单位同意推荐的个人或组织直接申报。
2.申报程序及要求:申报人填写《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有关单位统一报送至宣传部。请有意愿申报的单位于2月15日前将优秀研究成果正文及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yuxcb@126.com,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优秀研究成果申报”,推荐成果数量不限,逾期将不予受理。每篇成果作者数量不得多于3人,篇幅在6000字左右。学校将从各单位推荐优秀研究成果中择优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
党委宣传部
2023年2月13日